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在该局的公众信息网上全文发布了《重庆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物管细则》),就促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和解决物业管理中具有共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据介绍,市国土房管局自2014年以来就开展了起草该《物管细则》的专题调研,并在一年多来开展的物业小区突出矛盾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形成了《物管细则》,已广泛征求了市、区县有关部门及单位意见。《物管细则》内容主要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部分“原则性”的条款进行细化,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对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物业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征求意见稿全文共有七章,分别为:总则,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物业项目交接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附则。其中,第一章“总则”,重点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力量配置等作出相应规定;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重点对业主大会电子投票、公共收益监督管理、业主委员会经费管理、业主信用管理等作了相应规定;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企业信用管理等作了相应规定;第四章“物业项目交接管理”,重点对物业管理承接查验、物业项目交接发生争议的处理以及应急物业服务等作出了相应规定;第五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重点对维修资金续筹、方便维修资金使用以及引入第三方评审维修资金使用监管等作出了相应规定;第六章“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重点对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与司法确认对接等作了相应规定,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在及时、属地化解物管纠纷的作用;第七章“附则”,对有关用语的含义等作出相应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