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房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根据国家、省有关物业管理和信用建设的一系列要求,我厅制定了《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物业管理处联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24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建物字〔2017〕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