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深圳要健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本地区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落实党委政府警示约谈、督查考核机制,签订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行业部门要健全行业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社会单位要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个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履职能力评价机制。此外,在高层住宅、养老机构、小旅馆等场所推广安装10万个火灾探测报警装置,提升建筑火灾预警预测能力。
此外,今年深圳将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等五大专项治理行动;打造社区级火灾防控体系,形成社区消防隐患排查处理闭环。同时,各区要督促各街道加强对“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依法依规承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
《意见》要求,深圳市要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和消防战勤保障中心、消防应急救援实战训练基地的建设进程,年内至少完工20座新建消防站、7座小型消防站,完成7座消防站旧站改造,新建1000个市政消火栓。加快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将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全部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指挥,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快速联动响应,实现灭早、灭小的目标。